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宾谊司发布通告涉及多家群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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塞北一氏雁门宾谊司 外事结盟通告塞北一氏雁门宾谊司 外事结盟通告

塞北一氏雁宾告〔2026〕第1号

为敦睦各界、联络师门、和合宗族、共襄善举,经塞北一氏内门研究决定,由本司议定,成立“各界师门、家族、宗族同盟”(以下简称“同盟”),作为独创文化联谊与互助协作机制。现将外事结盟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结盟宗旨
本同盟以尊师重道、敬宗收族、敦亲睦邻、互助共济、传承文脉、促进和谐为宗旨,联合各界各师门、家族、宗族及有志团体,共立和睦互助之谊,共守诚信重义之风。
二、结盟范围
凡各界各师门(含文化技艺、医道学脉、技艺传承等)、家族、宗族,以及认同本同盟宗旨之会社、乡贤团体,均可依程序申请结盟。不分姓氏、地域、门派、行业,惟以平等自愿、守望相助为要。
三、结盟原则
(一)平等自愿,开放包容;
(二)协商一致,互不隶属;
(三)互不干涉内部事务,互不侵扰各自传承;
(四)守信重义,互助共济;
(五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恪守社会公序良俗;
(六)不借同盟名义牟取私利,不挑起门派宗族纷争。
四、结盟程序
愿结盟者,备具申告文书,载明师门或家族宗族名称、传承源流、联络人等项,报本司联络处核验登记;经全体盟务议事会商议通过后,共商签订同盟书,并予公告。结盟后各成员名册由本司存档备案。
五、权利义务
盟内成员享有参加盟会、提案议事、互访联谊、求助互助等权利;应履行遵守盟约、维护和睦、按期联络、共襄善举等义务。盟内互助以自愿为原则,费用各从公议,不得摊派苛索。
六、组织机构
本同盟设盟务议事会,由各结盟成员推举代表组成,议事以协商一致为原则;设轮值主事若干,负责日常联络。本司设联络处,承办外事结盟、文牒往来、盟籍登记及争议调解等事务。
七、争议调处与退出
盟内如有纷争,先由联络处会同有关成员调处;调处不成,提交盟务议事会公议。各成员有退出同盟之自由,退出时交回盟牒,盟籍注销。
八、附则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未尽事宜,由盟务议事会公议增补,另文通告。
(联络处负责人:一哥2425735061、弗拉1413295775)
特此通告,望各界师门、家族、宗族及相关团体周知。

塞北一氏内门
塞北一氏雁门宾谊司
2026年10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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